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而对土地所有者的补偿,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所以土地补偿费的补偿因其属性归属于集体经济组织,而不因其土地承包方式的不同而不同。土地附着物的补偿是因土地被征收而对拥有土地附着物的所有人损失的补偿,应归属于土地附着物所有人或产权人。青苗费补偿是对承包人的生产经营投入的补偿,因其属性应归属于土地实际承包人。安置补助费,是国家为了保障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和生活来源的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而支付的费用,因而安置补助费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应归属于安置对象即土地被征收后的失地农民。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才存在土地被征收后失地的情况。所以,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被征收且放弃统一安置的,才可获得安置费补偿。其他方式承包土地,既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了其基本生活保障而承包给其土地,也不是承包人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因此,土地被征收后不应享有安置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