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途径是什么?
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2、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3、认定中国驰名商标需要的材料主要有哪些?
(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4)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4、认定驰名商标失败后,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救济?
如果不服一审法院就驰名商标认定的结果,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而在二审中对争议商标是否驰名的这一事实进行重新认定。若对二审的认定结果还不服,原则上还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重新认定。
5、驰名商标的效力范围是什么?
理论上认为,司法认定驰名商标只是在个案中对商标知名度的事实认定,其效力范围应仅限于个案。但实践中,当再次发生商标纠纷时,之前的司法认定仍然可以做为驰名商标的证据,从而享受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6、未注册商标可以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吗?
可以。
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第十四条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可知,驰名商标的认定并未把注册作为条件,因此未注册商标也可以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7、享有国际知名度的商标一定会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吗?
不一定。
在我国,商标的驰名性认定根据域内性原则,即国内驰名原则。因此,认定商标是否驰名,应当围绕国内驰名性,与是否国际驰名无直接关系。
8、驰名商标认定后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驰名商标的认定不是一成不变的,商标的知名度会随着客观情势的变化而变化。
在下次需要作为驰名商标保护时,若对方提出异议,仍需要再次认定,但过去的认定可以作为参考,有利于新认定的实现。
若要保持驰名商标的效力,企业必须不断提高商品或服务质量、不断开拓市场、重视企业品牌形象、通过法律手段积极维护商标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