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费用的三种处理办法。
几天是不是热的都不想出门,想想那些在室外及高温工作下的人们更是难熬。这几个月是企业涉及防暑费用的时候,今天我将防暑费用分三类给大家讲解一下。
·第一种就是实物支出。据防暑降温措施办法相关规定,企业要为高温作业的员工提供藿香正气水、风油精等预防药物,以及防暑降温饮料,不得以货币形式取代这些物品的发放。这些为员工购买的防暑降温用品是发放的实物,直接列作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员工收到这些物品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第二种就是高温津贴。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在三十五度以上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降温到三十三度以下时,应当向员工发放高温补贴。高温津贴属于工资薪金的一部分。作为工资薪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纳入工资总额。高温下的员工是可以同时享受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的。
·第三就是防暑降温费。与高温津贴的区别是两者,一个是针对高温作业的员工发放的,一个是全员发放的。叫兼职的人员以及企业请病事假的人员是可以不预发放的。企业在六至九月份可以为员工发放防暑降温费,这个是属于福利费的支出。
根据国税函二零零九第三号文件的规定,企业发生的福利费支出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百分之十四,如果超出百分之十四的部分就不予扣除了。员工收到防暑降温费是纳入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基数的。
以上就是咱们防暑降温费的相关知识。